如何真正的接納自己,並原諒自己?
作者:高淑宜 臨床心理師
《我們與惡的距離》戲劇中,我們當看到加害者(李曉明)在父母的陪同下,向被害者家屬(宋喬安及劉昭國)道歉,說了犯罪過程中所造成的傷害。犯罪行為所帶來的傷害(損害)是兩個家庭的,被害者的家庭,以及加害者的家庭,也可能會給他們周遭的鄰居或朋友一些衝擊。
筆者從事更生人的輔導工作,協助更生人在面對犯罪行為所造成的傷害和補償行為,看到一些家屬如何接納他們,也看到更生人坦承犯行到「原諒自己」的困難過程。
曾經有一個在監的受刑人,令我印象非常深刻,出監前,他堅信自己不會再走回頭路,非常渴望在出監後能夠回到家中住,但會擔心家人是否願意接受他,即使願意,他也不知道如何面對家人或親友的眼光。
很幸運地,他通過了假釋的申請,順利回到南部家中,返家的第一天,發現家裡的狀況早就和以前不一樣了,父母皆已罹病過世,妻子離婚出走,家中只剩下兄長,還有新成員(姪子)。當兄長告訴他,他服刑的這幾年中,家裡所發生的一些變故,他聽了相當的後悔,後悔自己當初為什麼執迷不悟,對於那些無法參與以及幫忙家人完成的事情感到相當自責。
出獄後,面對社會帶來的人際關係接軌問題
出所後,面臨的第一個問題就是如何和家人相處,剛開始,他不太習慣和家人面對面,而且是每天,他以前是經常在外遊蕩不在家,現在住在一起要適應的就是改變他獨來獨往的個性。每天吃飯時間一到,姪子會請他下樓來吃飯,一起吃飯時,他吃得很少而且也不太想多說話。其實,他的家人也需要時間來適應他的「存在」,家人對他說話的時候會特別避免談起過去的事情,盡量不問他為什麼會被關進監獄,找甚麼樣的工作等問題。
不久後,和家人一起吃飯或看電視時,他已開始說話了,接近姪子,學習使用手機程式和線上遊戲。
幾個月後,他告訴我很感謝家人願意把一個「毒販加搶劫犯」的人接回家住。但是,當想起過去時,內心還是很煎熬,想像著受害者對他的仇恨有多大,被自己的過去所困住,所以繼續寫著悔過書,認為自己不被原諒,內心不斷地渴求有一天被害者可以原諒他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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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些更生人從監獄服刑出來後,尤其是長期與外在隔絕,在出監後,他們仍然還有「我犯錯,應該被隔離,不被原諒」這個想法,內心的罪惡感、自責和自卑感,阻礙了釋後的社區生活,他們獨來獨往,避免與人接觸。
透過更生輔導,這位更生人檢視犯罪當時的內在和外在因素,相信自己不是故意犯罪,經常提醒自己已接受法律懲罰。至今,他不再寫悔過書了,不是沒有悔意,不是不知道自己錯誤行為所造成傷害,而是知道無法挽回自己的過錯,也找到他了現在可以「做」的事情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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他列出幾項他想要為家人以及被害人做的事,也獲得他們的同意,包括和哥哥一起去工地工作以及分期歸還錢等,家人感受到他的轉變,與家人的關係正開始修復,這些總總讓他把自己從心牢中釋放出來,不再為過去而苛責自己,讓自己的生活向前進。
圖片來源:Pixabay(Ichigo121212)